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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装修消防设计应遵循的几个原则及其内容

发布时间:2022-06-17 17:09:34点击: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特点及装修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公共娱乐场所的装修设计,在消防安全方面,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应严格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公共娱乐场所的装修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在装修设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地下构筑物的室内装修,也应参照执行。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其消防设计除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外,还应分别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地下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2.应严格控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在装修设计中,为减少建筑物内火灾荷载,应尽量避免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局部地方(如造型需要)必须使用时,应严格进行阻燃处理,并对其使用量进行限制。

  3.有利防火、灭火,便于火灾扑救:装修设计时,要充分掌握建筑原有的消防设施情况及功能,确保原有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其设施在火灾时发挥应有的灭火效力。

  4.确保人身安全:公共娱乐场所是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因此,装修设计一定要从确保人身安全角度出发,搞好室内设计。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火灾时人们逃生的通路,为此一定要设计好。特别是对人员密集的体育馆、影剧院、大会堂等,更应搞好。

  装修消防设计的内容

  考虑防火、灭火及抢险工作的需要,公共娱乐场所的装修消防设计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正确选址:公共娱乐场所不应布置在重要的建筑物附近。如吉林银都夜总会,一边毗邻吉林博物馆,一边毗邻吉林图书馆,结果城楼失火,殃及池鱼,而且这两家的火灾损失都远远大于银都夜总会的火灾损失。另外,公共娱乐场所也不应设在居民居住建筑内,更不应设在古建筑内。公共娱乐场所应远离城市汽车加油站、天然气站、液化石油气站及化学危险物品仓库。

  2.确定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反映一个建筑的抗火能力。公共娱乐场所应当设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和吉林银都夜总会,均设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这也是火灾发生后火势迅速蔓延的原因之一。过去五、六十年代兴建的影剧院、礼堂等,大都系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抗御火灾能力很差。对这类建筑,在以后的改造工程中,应逐步解决其问题。

  3.防火分区设计:有些公共娱乐场所附设在建筑物之内,不论是哪一层着火,火灾会迅速向同层其它房间或其它层蔓延,因此,应搞好防火分区设计。凡是附设在建筑物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不论面积大小,均应按独立的防火分区考虑。

  4.安全疏散设计:安全疏散设计除安全疏散走道、安全疏散门的设计外,还应注意疏散楼梯的设计,公共娱乐场所,切记不可使用可燃材料楼梯,楼梯间也不应进行可燃装修。

  5.电气防火设计:公共娱乐场所音响设备、照明灯具较多,用电负荷较大,线路较为复杂,一定要搞好电气防火设计。过去,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也都是电气所致。因此,必须按照电气安全规程,所有电气线路均应穿管保护,接线盒、开关盒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槽灯、吸顶灯及发热器件均应用非燃材料做隔热处理,避免灯具直接与可燃物接触。

  6.消防系统设计:这里消防系统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及防排烟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等。对于二次装修的建筑物,应考虑如何保证原有消防系统的正常使用问题,必要时,对原有的消防系统应进行完善和补充。对于新建的建筑物,应根据公共娱乐场所的重要性及存在问题,考虑设计自动消防系统。

  7.灭火器配置设计:《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已实施多年,但目前绝大部分工程设计将灭火器配置设计漏项,公共娱乐场所也不例外。为完善消防设计,凡今后装修工程设计文件,均应含灭火器配置设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