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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托儿所设计的装修标准(1):基地和总平面

发布时间:2021-06-02 10:27:30点击:
  托儿所是孩子们脱离父母怀抱接受教育的第一个地方,在托儿所里他们可以学习到更多的知识,使自己快速成长,托儿所也是他们展现自我的平台。那么我们在托儿所设计的时候怎样才能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好的环境呢?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去看看托儿所设计的装修标准:
 
  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要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多方面的基本要求。
 
  2、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3、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3至6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4、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①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
 
  ②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
 
  ③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5、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需要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其他规定。
  一、基地
 
  1、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基地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2、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建设在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
 
  ②不应置于易发生自然地质灾害的地段;
 
  ③与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③不应与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毗邻;
 
  ④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⑤园内不应有高压输电线、燃气、输油管道主干道等穿过。
 
  3、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m~500m。
 
  二、总平面
 
  1、托儿所、幼儿园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管网综合等设计。应包括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布置等内容,设计应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2、三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两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幼儿生活用房应设在居住建筑的底层;
 
  ②应设独立出入口,并应与其他建筑部分采取隔离措施;
 
  ③出入口处应设置人员安全集散和车辆停靠的空间;
 
  ④应设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场地周围应采取隔离措施;
 
  ⑤室外活动场地范围内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措施。
 
  3、托儿所、幼儿园场地内绿地率不应小于30%,宜设置集中绿化用地。绿地内不应种植有毒、带刺、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的植物。
 
  4、托儿所、幼儿园在供应区内宜设杂物院,并应与其他部分相隔离。杂物院应有单独的对外出入口。
 
  5、托儿所、幼儿园基地周围应设围护设施,围护设施应安全、美观,并应防止幼儿穿过和攀爬。在出入口处应设大门和警卫室,警卫室对外应有良好的视野。
 
  6、托儿所、幼儿园出入口不应直接设置在城市干道一侧;其出入口应设置供车辆和人员停留的场地,且不能影响到城市道路交通。
 
  7、托儿所、幼儿园的幼儿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朝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3小时。
 
  8、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的幼儿生活用房不宜朝西向;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遮阳措施。